
公告日期:2025-04-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太阳能使用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3 号),太阳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9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5,000.00 万元。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705.92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110C000081 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
1 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 170,832.72 103,000.00
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
2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 87,566.11 38,000.00
+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3 中节能扬州真武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67,482.41 54,000.00
项目
4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100MW农业光伏电 44,336.74 35,000.00
站项目
5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100MW农业光伏电 43,256.30 32,000.00
站项目
6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100MW农业光伏电 43,153.57 33,000.00
站项目
合计 456,627.85 295,00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由保荐人扣除的保荐承销费外,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5 万元。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后,募集资金剩余余额预计为 8.26 亿元。
三、关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暂时闲置原因及现金管理目的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处在建设期,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满足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 5 亿元(含)暂时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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