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42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8 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解释18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解释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解释 18 号印发之日起执行,首次执行该解释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当期及上年同期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审计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本次变更为根据会计准则而进行的调整,非自主变更,变更原因合理且必要。本次变更涉及调整当期及上年同期数据,已在与本次公告同时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体现;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此次变更。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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