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对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 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经营组织架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审议及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2. 战略管理
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度要求,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
职责,其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在人力资源与组织人事管理方面,探索市场开发与人才队伍建设新模式,激励人才干事创业。建立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制定工效联动方案,建立以利润总额联动为主,人均利润为辅的整体调控模式。持续完善业绩考核评价工作,建立经理层条块化评价机制,归纳分解工作条块,以风险收益作为考量,加大考核差异,刚性薪酬兑现,确保考核发挥奖惩作用。优化干部人事工作,落实干部任免事项备案,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监督指导。
4. 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牢记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履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绿色开发的发展战略,秉承“提供优质产品、奉献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的责任理念。
5. 企业文化
公司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总结出了具有自身特点的“阳光文化”体系。形成了以“创新、发展、诚信、共赢”为内核的公司价值观;明确了“提供优质产品、奉献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的公司定位;培养了“拼搏奉献、求实创新、雷厉风行、团结协作”的阳光精神,探索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形成了员工争做“价值创造放大器”的良好氛围,“阳光文化”已成为公司员工普遍认同和遵从的思想观念、价值标准、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成为推动太阳能公司平稳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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