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连锁)
本人安连锁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于 2024
年 5 月续任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委员。
本人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现场了解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主动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8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77 项。本人均亲自出席
(含现场与视频方式及通讯方式),没有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并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参
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审慎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 30 项,现场出席会议 1
次,通过网络出席会议 3 次。见证股东大会召开过程,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督促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均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广大股东能够充分参与决策,行使权力。股东大会上,公司管理层针对股东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认真解答、讨论,充分尊重股东权力。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 13 项议案,
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此外,本人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安排的会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计关注重点。同时,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前置研究,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本人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对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以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基于本人专业及独立立场,认真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及调研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11 月,本人到公司华东区多个项目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并与项目一线
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深入了解电站的生产运行情况、发电量、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员工队伍的建设及职工生活等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的一手信息。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外部政策、行业、市场变化情况,分析对公司的影响,建议关注光伏领域的新技术、好技术,特别是储能方面的技术路线和应用以及可变角度的光伏组件的使用效果,持续跟踪技术发展趋势。本人 2024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少于15 天的要求。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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