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6 18:46:11 股吧网页版
启迪药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7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2025年9月22日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致欢迎词
二、宣读参会须知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报告现场会议到会股东及代表股权情况,宣布投票表决程序,对所审议案进行表决
五、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
六、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股东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的流程和方法请参照公司 2025 年 9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中的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通知要求出示以下材料,经验证后领取股权证明、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持股凭证。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理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授权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表决,如出现代理人表决结果与授权委托书授权指示不一致时,该表决票视为无效。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计算后为最终股东大会表决结果,计票方法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执行。

三、大会表决监票工作由监事或股东代表担任;计票工作由大会指定工作人员担任;表决结果由监事长或监事代表宣布。

四、欢迎各位股东对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为了让更多的股东有发言的机会,建议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请各位股东控制好发言时间。

五、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责任和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请公司财务总监唐婷女士宣读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在 2025 年度将与股东湖南赛乐仙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赛乐仙”)之关联方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医药”)(含其控制的子公司,下同)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一年度实际发 2025 年预计发
生额 生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恒昌医药及其控制的 - 4,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子公司 - 1,000

合计 - 5,000

注:

1、表格中关联人相关数据,为恒昌医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恒昌医药(重庆)有限公司、恒昌医药(郑州)有限公司、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湖南状元制药有限公司、江右制药(常德)有限公司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及预计金额。

2、目前公司与恒昌医药及其控制子公司的业务合作仍在洽谈过程中,结合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协商情况予以进一步确定具体合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