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Huiyuan Optical Communications Co.,Ltd.
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本细则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融资管理
第三章 对外担保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及担保行为,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融资及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加强融资及担保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事项,视同本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融资管理
第一节 融资管理概述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长期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外)、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三)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四)权衡资本结构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慎重考虑公司偿债能力,避免出现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
第五条 融资环节的主要业务包括:
(一)分析确定公司短期和长期所需资金数量;
(二)编制各种融资计划;
(三)审批确定融资方式;
(四)签订各种贷款合同;
(五)委托证券发行代理机构发行股票或债券;
(六)办理股票或债券发行登记和注册手续;
(七)保管未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公司回购的股票;
(八)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
(九)确定和支付股利;
(十)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第六条 融资活动内部控制目标:
(一)保证融资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二)保证融资业务在发生前必须得到适当的审核;
(三)保障融入资金的资金安全;
(四)保证利息和股利的正确计提和支付;
(五)保证股东权益被合理地确认。
第二节 融资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七条 通过各种融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属于发行证券取得的,应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融资活动的主办部门。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对重大融资活动提出议案,组织评估并负责组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投资管理部门对融资投向、资产重组等项目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融资结构分析,拟定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并负责对公司的融资方案进行财务评价及效益评估,负责公司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审核公司的重要融资活动,提出专业意见,并对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公司融资管理(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负责资金筹划、信贷管理及募集资金管理及完善融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资金投入使用后,资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须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督,发现其与生产经营需要存在不符之处,应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按照审批决定做出调整。
第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融资活动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
第三节 融资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应编制书面的融资计划书,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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