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5-08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
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16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3)。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事项中,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案
件进展情况如下:
被告/ 涉诉金额 对公司的影
原告/申请人 被申请 案由 (万元) 诉讼进展
人 响
一审判决如下: 根据一审
1、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 判决,公司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后续对东台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 哈工智能机
日起 30 日内在未出资 器人有限公
13,600,000 元范围内对 司未能清偿
江苏哈 (2023)苏 0981 民初 3684 的部分向东
东台市城东高 工智能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东 台市城东高
新技术投资发 机器人 股东损害公司 1,606.09 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 新技术投资
展有限公司 股份有 债权人利益责 公司对原告东台市城东 发展有限公
限公司 任纠纷 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 司承担补充
公司所负债务 赔偿责任;
11,500,000 元借款本金 本诉讼将导
及利息(以 9,000,000 元 致公司
为基数,自 2019 年 6 月 4 2025 年利
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润减少,计
按照年利率 7.2%计算;以 算利息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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