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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5 15:31:14 股吧网页版
*ST工智: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5-08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5]第 196 号),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因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
易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
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3.12 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请你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前向本所发回附件《送达回执》,如预计在规
定日期前无法送达的,应当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将相关情况通知本所,并在《送达回执》中注明未能送达情况。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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