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 0096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尤尼泰振青对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原文描述如下:
“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 0373 号)中“一、无法表示意见”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收入确认政策、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重
大缺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哈工智能公司尚未完成对上述重大缺陷的整
改。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哈工智能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哈工智能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哈工智能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董事会尊重、理解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积极实施了相关整改措施,对外投资方面目前四
家投资平台公司均已签订协议退出或转让,待收回部分转让款项。收入确认问题方面,公司也配合会计师积极开展梳理工作,计划于 2025 年度采用时点法作为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焊装生产线)业务中涉及跨期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针对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公司积极采取相关举措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对于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但上述问题未能于 2024 年内完成内控缺陷整改工作。对于该重大缺陷已将其包含在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尽快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2025 年,公司继续将内部控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外投资管控,完善内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尽快完成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控运作,全面加强各层级人员规范意识,助力公司经营合规、健康。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实现公司经营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针对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四家投资平台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对手方商业承兑汇票的兑现情况及剩余款项支付的情况。
(二)针对收入确认问题,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配合会计师的工作,公司计划于 2025 年度采用时点法作为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焊装生产线)业务中涉及跨期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相关调整方案正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三)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公司将通过各类措施全面提升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防范相关风险,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尤其在对外投资的内部管理和流程梳理,不断完善对外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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