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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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5]第 0098 号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汇总表 1-6
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5]第 0098 号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哈工智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尤振审字[2025]第 0373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哈工智能公司编制了上述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哈工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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