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作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2024 年度
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尤振审字[2025]第 0373 号)《关于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尤振专审字[2025]第 010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尤尼泰振青对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原文描述如下:
(一)股权投资平台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七)1、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
股权投资平台公司初始投资成本总额为 65,000 万元。2022 年至 2024 年,哈工
智能公司对以上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以清算退出、股权转让等形式进行处置,
全部转让价款合计金额为 30,900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以上四家股
权投资平台尚未处置完毕。
哈工智能对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终止确认,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收回股权转让款金额 16,610 万元(其中 6,410 万元通过
债权债务抵消方式收回),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 3,390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余三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未实现终止确认,期末账面价值合计 5,157.76万元,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科目,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 5,185.71 万元。
上述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账面存在大量权益性投资、大额往来款以及大额增资意向金。我们实施了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哈工智能公司四家股权投资平台的长期股权投资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及本期投资收益、持有待售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等报表项目做出调整。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是否存在尚未识别的重大关联资金往来。
(二)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一)及附注五、(四十三)所述,2024 年度,哈工智能公司确认营业收入 193,596.35 万元,其中高端装备制造收入 193,581.99万元。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中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金额为 152,271.37 万元、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的金额为 41,310.62 万元。
2024 年度,哈工智能公司拟对原时段法确认的收入更正为时点法确认,我们设计并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哈工智能公司未完成以前年度收入更正事项的梳理工作, 2024 年度仍按照时段法确认上述业务的收入并结转成本。我们根据公司未审报表的调整相应地调整了拟执行的审计程序,由于时间关系,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调整后的审计程序未能实施完毕,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哈工智能公司本期及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金额的准确性。
(三)或有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所述,哈工智能公司以 4,870.40 万元现金收购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0.88%股权,根据业绩补偿条款哈工智能
分别于 2022 年、2023 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326.51 万元、1,390.08 万元,
2024 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余额为 3,716.59 万元。截止 2024 年末哈工智
能公司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 2024 年末,哈工智能公司尚有 1,952.24 万股权转让款未支付,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未取得哈工智能公司 2024 年末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未确认预计负债的依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哈工智能公司本期及
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负债等科目金额的准确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七)2、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江苏哈工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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