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5-07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因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前述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和第 9.8.1 第(四)项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三)项和第(五)项有关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三)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
称由“ST 工智”变更为“*ST 工智”。
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第(三)项和第(五)项有关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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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1 月 23 日、2025
年 2 月 14 日、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3 月 14 日、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
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暨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3 条,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
一)开市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4 条、第 9.3.15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
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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