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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9:42:12 股吧网页版
*ST工智: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会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选举刘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监事会工
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听取了刘明女士所作《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职,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紧密围绕公司发展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35,963,540.14元,利润总额-210,223,987.81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087,278.05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47,2215.09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223,596,370.88元,总资产为1,031,588,012.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27,951,861.35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5-065),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载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刊 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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