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专项用于 465 现代产业集群)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 5亿元(含 5 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 无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日
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有)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I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I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048,484.54万
元(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27.85%。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0,521.49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1,881.98 万元、183,729.13 万元和 165,953.37 万元的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8月26日,发行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具 体 见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s://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notice/index.html。截至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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