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5-03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500 万股 A 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996,986,293 股减少为 971,986,293 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 99,698.6293 万元人民币减少为 97,198.6293 万元人民币。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等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1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7:00
3、联 系 人:徐 看、郑思涵
4、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5、传 真:0510-80505199
6、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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