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关于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9480059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1
关于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9480059 号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宏远 A”)2024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
司农审字[2025]2400948002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粤宏远 A 管理层编制的《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粤宏远 A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粤宏远 A 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粤宏远 A 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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