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伟
本人作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内召开的各类会议,并结合自身工作中的相关信息与分析,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出席了2024年内召开的8次董事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3次股东大会会议,均积极出席,认真听取股东意见;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审议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2024年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无。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此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2.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此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四、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1.2025年1月8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见面沟通,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策略的汇报。
2.2025年4月18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初步审计报告后,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见面沟通,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拟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
3. 2025年4月18日,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报告,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八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及文件准备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八次会议按期召开。
五、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所做的工作
1. 2024年4月19日,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4年6月12日,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4年6月28日,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所做的工作
2024年4月19日,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的关注事项,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及海口的直销中心、体验中心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发挥自身在会计方面的专业优势,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等工作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沟通和交流。
九、2024年度没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于公司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与指导意见,有效帮助公司提升相关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同时,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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