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林进挺
本人作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内召开的各类会议,并结合自身工作中的相关信息与分析,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2024年内召开的9次董事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4次股东大会会议,均积极出席,认真听取股东意见;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审议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2024年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无。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此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2.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此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四、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1.2025年1月8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见面沟通,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策略的汇报。
2.2025年4月18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初步审计报告后,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见面沟通,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拟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5年4月18日,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报告,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八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及文件准备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十二届八次会议按期召开。
五、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1.2025年1月8日,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1-11月财务会计报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资料,并予以认可。
2.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予以认可。
4.2025年4月18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所做的工作
2024年4月19日,召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的关注事项,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除参加会议外,本人结合实地考察及走访市场,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等机会,结合本人多年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海外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现场的沟通和交流。
九、2024年度没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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