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韩东丰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20 人,代表股份 121,822,4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17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20 人,代表股份 121,822,441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517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60,832,4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4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 人,
代表股份 60,832,4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49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因此无现场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72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7%;反
对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9,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3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1%;反对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2、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提案》。逐项表决情况为: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51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3%;反
对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219,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2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9%;反对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弃权 2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7%。
2.2 发行方式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728,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7%;反
对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9,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