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孟兆胜:男,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内蒙古财经大学学习会计专业;1983年7月至1993年4月,在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系担任讲师;1993年5月至1997年7月,任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海南惟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任评估师、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任海南中博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曾于2014年6月至2020年9月担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024年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赋予我们的职责。
本人于2024年5月31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5次,实际出席5次,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任职后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因此未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了下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没有缺席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异议
专门委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事项
员会名 建议 具体
称 情况
审议《关于向
薪酬与 2023 年限制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 06 月 性 股 票 激 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考核委 25 日 计 划 激 励 对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无 无
员会 象 授 予 预 留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部 分 限 制 性 性股票的议案》
股票的议案》
2、报告期内参与了如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召开日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内容
2024 年 12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报告》,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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