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罗楚湘: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89年8月,任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教师;1992年10月至1998年4月,任武汉市水利局公务员;1998年4月至2000年8月,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副处长;2000年9月至2004年8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处长;2004年9月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教授;2009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恒然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9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024年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赋予我们的职责。
2024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9次,实际出席9次,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本人出席了股东大会,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了下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没有缺席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异议
专门委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事项
员会名 建议 具体
称 情况
战略委 2024 年 02 月 公 司 经 营 发 为公司发展战略的
员会 04 日 展战略研讨 实施提出了合理建 无 无
议。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审 议 《 公 司 告的两次审阅意见:
2023 年度审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 1. 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计报告》、《关 注册会计师进场前 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
于 2023 年度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风险管理部内审工作报告及内
审 计 工 作 的 财务会计报表,在年 审工作计划,审核了公司所有
审计委 2024 年 04 月 总结报告》、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 重要的会计政策。2 对会计师
员会 26 日 《2023 年度 后通过多种方式加 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 无
公 司 内 部 控 强与年审注册会计 审计委员会按照年度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