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 A”)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9 日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3 年 8 月 24 日,公
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11 人,登记数量 1,961.50 万股,授予价格 1.28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
(六)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6 人,登记数量 545.00 万股,授予价格 1.28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
(八)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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