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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20:25:18 股吧网页版
海德股份: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提高内部控制评价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及运行有效性,及时发现各层面可能存在的缺陷或不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五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
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风险导向原则。评价工作应当以风险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内控目标影响的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和重要流程环节。

(五)及时性原则。评价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重新评价。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批准涉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整改意见以及决定内部控制评价和检讨工作的合理性和充分性等。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 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制订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制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对控制缺陷进行认定;
(三)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导、协调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按照评价计划,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独立检查,结合独立检查情况,编制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监督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汇总整改完成情况。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第十一条 结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公司层面、流程层面的关键控制活动,并针对关键控制活动的设计完整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二条 内部环境评价:

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施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三条 风险评估机制评价: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风险管理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控制活动评价: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特别是对重大事项
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五条 信息与沟通评价:

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六条 内部监督评价: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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