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达到以下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二)保证国家法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的贯彻落实。
(三)建立健全全面预算制度,形成覆盖公司所有部门、所有业务、所有人员的预算控制机制;
(四)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五)保证对资产的记录和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防止毁损、浪费、盗窃并降低减值损失;
(六)保证所有的经济事项真实、完整地反映,使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七)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建立内部控制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
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指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措施。指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指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控制监督。指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条 制定与修改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总体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并涵盖内部控制五项要素。
(三)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重点关注的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六)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的控制,合理降低控制成本,改进控制方法和手段,提高控制效率。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
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八条 公司新设、撤销机构,或变更机构职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按照确定的授权体系审核批准。
第九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经理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资格、任免、回避已有规定的,公司在设置该机构和任命管理人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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