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企业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的合法性、真实性、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权限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经费,应列入公司年度预算。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二)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推动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落实;
(四)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五)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六)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七)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七条 海南海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权限,主要机构权限如下:
(一)参加公司相关经营活动会议,参与协助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查阅被审计对象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相关资料、文件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并对被审计对象进行现场审计;
(三)对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实施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六)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七)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
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八条 被审计对象的主要职责
(一)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被审计对象负责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指定审计联络人员,保证审计顺利实施;
(三)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以书面报告形式反馈内部审计部门。
第三章 审计程序与实施规范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发展需要和董事会的部署,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启动、成立审计组、发布审计通知、审前调查、审计项目风险评估、编制审计方案、召开进点会、现场审计、召开退点会、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及反馈、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跟踪、审计档案归档等。
审计项目启动时应成立审计组,指定审计组长,并配备合格的审计人员。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