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关于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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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 意字第 0232025CQY02631 号
致: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经重庆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持有重庆市司法局颁发的第25001201510496622 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现根据贵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性、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 年 4 月 23 日,贵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了《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中就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予以明确,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年5月19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了《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等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公告的一致,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根据贵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81 人,代表股份 177,404,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151%,均
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 1 人,代表股份175,808,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4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0 人,代表股份 1,59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0%。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0 人,代表股份 1,59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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