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年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陶长元: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曾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其中 6 次为现场会议,2 次为通
讯表决会议。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工作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出席了股东大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对2024年公司发生的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战略与ESG委员会
本人担任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积极参加,本人对公司战略发展和风险管理以及子公司吸收合并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
了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阅核查,确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会计师进场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年报披露前多个节点开展沟通,审阅了相关资料,并结合公司实际,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凡是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达 15 天,利用了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以及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参加会议等方式,
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本人在与公司相关方的交流过程中,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客观细致分析实际情况,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过程中,详细提供各项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本人提出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并付诸行动,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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