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
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中相关职务,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
按照会议要求予以出席。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同时,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严格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㈠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㈡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年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丽 9 9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2.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2024 年本人任职期内就以下事项作出了客观、独立和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更为客观公允。
1.就 2024 年 6 月 14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
公司易生大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于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意见。
2.就 2024 年 7 月 30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娄底新合作
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意见。
3.就 2024 年 9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新合作商贸连
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意见。
4.就 2024 年 11 月 20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北京新合
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意见。
5.就 2024 年 12 月 30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中合供销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于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了相
应责任和义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年度审计、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缺席次数
1 审计委员会会议 3 3 0 0
2 战略委员会会议 0 0 0 0
3 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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