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进行报告,具体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
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信永中和为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客户家数为 10 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信永中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
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执行审计工作的
过程中,信永中和配备了训练有素且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报第一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报第二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阶段的目标及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报第三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执行阶段的情况、重大及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报第四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完成阶段情况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公司年度报告、内控审计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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