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5-02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内容,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规定了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18号》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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