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作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文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勤勉、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为公司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王磊,独立董事,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诉讼法学硕士,律师,具有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专职法律顾问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首席法律顾问,长期服务于数十家金融机构、大中型国有公司及民营企业以及通威股份(600438)等上市公司和成都市赛事运营中心、成都市足球协会、成都蓉城足球俱乐部等文体单位,曾任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300463)独立董事,曾获成都市党外知识分子风采人物、成都市优秀律师等称号。现任北京浩天(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兼任成都市青羊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青羊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协青羊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四川校友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调解中心调解员、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公安局特邀监督员,现任天府文旅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会议表决情况
2024 年,本人参加了 18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全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股东大会
姓名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 次数 亲自出席 列席次数
次数
王磊 18 8 10 0 0 0 6
2024 年,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本人参加了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5 次独董专门会议。本人 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 出异议。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现场考查及现场办公等情况
本人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过程中,针对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 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等重大事项,及时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深入 沟通,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并结合行业最新政策及形势,从规范运作、风险控 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得到了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 对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防范风险起了积极作用。另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 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等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2024 年度,本人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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