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16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3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与职责......4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报告......7
第五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7
第六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10
第七章 附则......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明确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工作制度,促进公司高效、有序运作,保障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下简称“有关监管规则”)以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 2-5 名,总会计师 1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副
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得在控股股东处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领取薪酬。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为 3 年,可连聘连任。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聘任或者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与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分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制订公司的业绩考核和重大收入分配方案;
(九)拟订公司的年度预算及重大调整方案;
(十)组织领导公司内控合规体系的日常运行;
(十一)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形式行使董事会授权;
(十二)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
(十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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