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贡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参加
了4次董事会、列席了1次股东会,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1 1 1 1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委员会的日常会议,
对提名杨新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
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
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
的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
形势及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议,保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6 个工作日,包括利用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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