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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2:17:25 股吧网页版
泰山石油:泰山石油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指定党群工作部和董事会办公室各一名成员为工作组专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的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和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和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研判和评估风险,并根据研判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七条 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监控、处置与本子公司(本职能部门)相关的舆情信息,若发现重大舆情,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并报送至党群工作部。

第八条 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沟通,查找舆情事件具体情况,启动舆情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媒体失实报道,保障企业形象不受损害。

(二)协调宣传、及时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及时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担责任、主动应对。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主动参与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以稳健低调的方式处理问题。

(四)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以沉着低调的策略应对,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公众信任。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党群工作部在发现公司舆情、社情后及时研判和评估风险,并根据需要报告舆情工作组。

董事会办公室发现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根据需要报告舆情工作组。

(二)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知悉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至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分析研判,并根据需要报告舆情工作组。

第十一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一)一般舆情由董事会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二)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应视情况召开舆情工作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2.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将舆情自查情况上报证监局,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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