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5-38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30 开始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 7 号楼 6 层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覃衡德
6.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868,138,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0.18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868,138,61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841%。
2. B 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9,30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9,300 股,
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40,000,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1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40,000,65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6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905,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反对 2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4,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3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05%;反对
33,0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69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767,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61%;反对 2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5%;弃权 4,1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2.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904,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反对 231,8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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