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5-20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所有董事,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视频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关于安道麦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展现了公司企
业经营活动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的进展和成果。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道麦辉 丰(江苏)有限公司的用信业务,向相关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 关于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流动资金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等)。
授权公司任意一名董事、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或任何其所授权的人士,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具体办理贷款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 关于调整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董事会同意调整 Ga?lAli Hili 先生
担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涂志文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涂志文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上述第一项及第六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第五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9日
附件:涂志文先生简历
涂志文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原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副首席财务官兼财务部长(主持财务部全面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涂志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涂志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志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涂志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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