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01 17:13:07 股吧网页版
甘肃能化: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02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6-54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简称:25 甘能 01

2.债券代码:524356.SZ

3.债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3 日

4.债券付息日:2026 年 7 月 14 日

5.计息期间: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

6.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 甘能 01”持有人。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7 月 14 日。

8.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00%。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支付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三)债券简称:25 甘能 01

(四)债券代码:524356.SZ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 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七)债券利率:2.00%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年 7 月
13 日。

(十一)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年每年的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二)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8 年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四)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五)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的《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第 Z〔812〕号 0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00%。每 10 张“25 甘能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6.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3 日

(二)债券除息日:2026 年 7 月 14 日

(三)债券付息日:2026 年 7 月 14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25 甘能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