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6 18:57:52 股吧网页版
江铃汽车:江铃汽车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5—020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11 日召开书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3,469,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最高成交价为 19.6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8.86 元/股,成交金额 67,126,11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