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日前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南金圆”)于近日收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款2万元。
公告显示,近期,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并经后续调查发现:灌南金圆1#焚烧线自动监测设施湿度仪于2025年5月13日出现故障,导致其参与折算的流量及颗粒物在线数据偏低,灌南金圆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期间未按要求开展手工监测并及时上传省、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未能及时检查修复自动监测设施,未能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灌南金圆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规定报告、未及时标记的,未按规定时间修复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构成了“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灌南金圆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
金圆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起源于建材水泥、收购重组于低碳环保、开拓发展于新能源材料的跨国企业,主营业务为工业固危废资源化处置、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循环利用与锂资源开发提取。
上半年金圆股份业绩同比转亏,报告期实现营收41.88亿元,同比增长59.05%;归母净利润亏损496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738亿元,同比减少128.53%。
另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金圆股份前实控人之一离婚一事曾备受市场关注。
今年5月16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根据赵辉和潘颖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将其持有的公司6613.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前妻潘颖名下;将持有的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67%股权过户至潘颖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以上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赵辉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和金圆控股股权,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赵璧生、赵辉变更为赵璧生。
今年1月,金圆股份及赵辉等人曾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赵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方光泉,因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吉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