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0 17:35:11 股吧网页版
金圆股份: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南金圆”)于近日收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连南环行罚〔2025〕9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近期,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并经后续调查发现:灌南金圆 1#焚烧线自
动监测设施湿度仪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出现故障,导致其参与折算的流量及颗粒
物在线数据偏低,灌南金圆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期间未按要求开展手工监测并及时上传省、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未能及时检查修复自动监测设施,未能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灌南金圆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规定报告、未及时标记的,未按规定时间修复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构成了“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灌南金圆作出如下处理: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 万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灌南金圆对上述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公司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5.1 条、第 9.5.2 条、第 9.5.3 条、
第 9.5.6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