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及已获得的激励收入,公司制定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监事不单独因监事职务发放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并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薪酬标准;
(3)绩效原则:高管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工作创新、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相关,奖罚结合;
(4)统筹兼顾原则: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5)增长原则:根据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增长比例每年对薪酬进行浮动,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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