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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7:25:00 股吧网页版
金浦钛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4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浦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金浦集团提议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拟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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