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孙洋)
本人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洋,1976 年出生,南京市人大代表及财经委员会委员、高级经济师、注册税务师(特级)、博士。现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高级合伙人。兼任国际税务专家联盟组织(ITSG)执委、亚洲——太平洋税务师协会(AOTCA)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第三批产业教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硕士校外导师、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兼职教授、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校外硕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兼职会计学硕士导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外
讲师。历任南京市国家税务局鼓楼区分局科员、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中汇税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汇(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总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2022 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
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相关事项分别审慎负责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关于置换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关于2024年度下属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独立意见。
6、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8、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1、战略与ESG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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