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3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与南京金浦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房地产”)签订的股权置换协议,南京钛白将所持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东裕”)31.8182%股权与东部房地产所持上海东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邑酒店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股权
置换均以基准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作价,差额部分由东
部房地产以所持东邑酒店公司的债权及现金方式清偿,债权部分以评估值作价。东部房地产到期未足额清偿部分由金浦钛业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资产置换事项已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并以 2024 年 3 月 18 日
作为合并日。合并时点,公司与东部房地产同受金浦集团控制,公司合并东邑酒店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数
追溯调整后 追溯调整前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1,115,915.47 391,107,145.31 8,770.1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9,585,117.93 159,585,117.93 -
应收账款 124,619,936.14 124,619,936.14 -
应收款项融资 49,834,542.52 49,834,542.52 -
预付款项 5,173,561.53 5,173,561.53 -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68,054,930.24 68,054,930.24 -
其中:应收利息 2,940,424.54 2,940,424.54 -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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