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号),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钛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金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金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东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内部信息传递、内部审计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赊销信用管理、货币资金往来、对外投资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工作情况
公司结合外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控重点,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配套《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为指导文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内控要素,结合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和公司实际管控需求,进行流程管控,实现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的内部控制目标。现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法人治理架构,报告期内修订
了“三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各组织机构的规范运作,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层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并向董事会负责;监事会定期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公司通过制定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岗位职责说明书和授权指引等内部管理文件,明晰职责权限,提高运行效率。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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