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达到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
以合理的成本、资金投入,优化的资源配置,达到盈利目标最大化,资本运营最优化,获利能力和股东财富最大化。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依据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和
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来合理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为了体现以产权为依托的母子公司关系,公司
实行“会计政策统一制定,经济业务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凡由公司全资、控股及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均纳入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时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和要求。
第五条 职责和权限划分。
(一)属于公司统一管理的权限:
投资管理:对外进行股权投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
组织实施,投资行为包括直接投资如设立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
贷款信用担保管理: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和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除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以决议形式批准同意外,下属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赞助和捐赠管理:公司对外赞助、捐赠按照《公司章程》《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价格管理:供热收费价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污水、污泥处理价格严格按《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根据物价水平和能源价格的上涨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调价申请。
内部审计管理:公司采用内部审计等形式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检查。内审工作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如有必要也可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二)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
资金管理:有效使用资金。
预算管理:做好财务收支预测、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原因,为公司完成经营指标和公司决策提供信息。
税务管理: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正确计税、依法纳税。
财务监督:督促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保证财会信息正确真实,纠正可能存在的工作失误。
第三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六条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组织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七条 货币资金管理。
(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对外结算,应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应在会计事项发生的当日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做到日清月结。月末须将公司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结算票据由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由两人分别保管;建立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登记簿,内容至少应包括票据编号、领用人、收款单位、金额。
(四)支付款项按相关业务授权和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五)不准用白条抵库。
第八条 应收款项管理。
(一)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建立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二)应收票据的管理:收到的应收票据应在“应收票据”科目内核算,设置“应收票据明细账”,票据办理贴现时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贴现息计入财务费用。
第九条 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存货的含义为: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在制品等。
(二)存货采购一般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实行审批制度。
(三)大宗材料的采购实行招标形式。
(四)存货的入库必须严格履行验收制度,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要逐项核对,并及时入账。
(五)存货的发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及时登记仓库账并与会计记录核对。
(六)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必须严格分离。
(七)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八)存货的日常核算,要做到及时、准确,要能即时反映存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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