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1 18:49:06 股吧网页版
中原环保:关于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微电网电站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2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源网荷储微电网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源网荷储微电网电站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中原环保拟在下属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子公司郑州污水净化公司下属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实施源网荷储微电网电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中原环保三级子公司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碳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源网荷储微电网电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理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其中,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拟建储能规模为5MW/10MWh,共2个接入点,每个接入点2.5MW/5MWh;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拟建储能规模为 7.5MW/15MWh,共 3 个接入点,每个接入点 2.5MW/5MWh。

3、项目总投资:预估总投资约 3407.33 万元。其中,郑州新
区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 1370.38 万元,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 2036.95 万元。

4、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结合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情况,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

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 EMC(合同能源管理)模
式,由智碳公司采用“自主建设、自主或委托运营”运作模式。
6、项目回报模式:在项目合作期内,郑州新区污水处理
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免费提供场地供智碳公司投资、建设储能设备,智碳公司利用储能进行电力协调、削峰填谷套利,所储电力价格分别参照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同期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或第三方售电公司每月出具的电费结算清单中记载的尖段、峰段、平段和谷段分时段电费单价乘以90%折扣,售于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和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以获取电费收益。

7、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 20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19 年。

三、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 年 04 月 16 日

3、注册资本:2480 万元

4、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乡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内 01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中原环保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持有智碳公司 100%股权。

四、能源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智碳公司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马头岗污水处理厂电站储能项目相关内容,项目投资估算 2036.95 万元,总设计容量 7.5MW/15MWh;智碳公司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新区污水处理厂电站储能项目相关内容,项目投资估算 1370.38万元,总设计容量 5MW/10MWh。

甲方分别为中原环保、净化公司,乙方为郑州智碳公司,除项目投资额、容量等基本信息外,协议内容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1.5 本项目建成后,稳定并网连续运行 15 日,双方验收确
认合格后对电能进行计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