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5-03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6,695,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4%。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6 月
4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23 年8 月31 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在内
的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6,783,583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61,994,647 股增至 1,548,778,230股。广晟控股集团本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本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除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已
于 2024 年 6 月 4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及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予以注销,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5 年 1 月 10 日,上述 1,300 万股 A 股股
份已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548,778,230 股变更为 1,535,778,230 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2025 年 1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
团。截至本公告日,广晟控股集团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
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
广晟控 晟分别作出承诺: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股集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团、电 关于填补 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新的关于填
子集 回报措施 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2023 年
团、香 能够得到 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 03 月 14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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