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2:06:39 股吧网页版
佛山照明: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信审字[2025]第 22-00044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何晓娟、王霄汉

审计报告正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7、收入”及“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贵公司 2024 年度营
业收入为 9,048,237,647.14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8,802,435,475.94 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97.28%;
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复核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一贯应用;

(3)对本期记录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出口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对本期记录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确保主要客户正常经营且经营范围符合公司下游客户性质;

(6)对主营业务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包括分析主要产品年度及月度收入、主要客户的变化及销售价格、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判断本期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7)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3、应收账款”及“七、5、应收账款”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贵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310,731,844.60 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185,064,552.64 元,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减值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判断等;

(3)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