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5-0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6,184,021.97 元,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655,046,154.57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421,528,439.06 元,按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 余 公 积 金 42,152,843.91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824,687,635.90 元,减去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184,293,387.60元,2024 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3,019,769,843.45 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 1,535,778,23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B 股红利折合
港币支付),现金分红总额 184,293,387.6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向境外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84,293,387.60 元;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84,293,387.60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1.30%。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4,293,387.60 184,293,387.60 134,899,464.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167,586,679.50
(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46,184,021.97 290,357,652.22 230,320,570.67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3,655,046,154.5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019,769,843.45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03,486,239.9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167,586,679.5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22,287,414.95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671,072,919.4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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